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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言

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必须满足的三个条件:年龄条件、身体条件、禁止申请条件。

年龄条件

不同车型对驾驶员的年龄要求条件不同:

申请准驾车型年龄要求
大型客车(A1)、重型牵引挂车(A2)22-63
城市公交车(A3)、中型客车(B1)、大型货车(B2)、无轨电车(N)、有轨电车(P)20-63
低速载货汽车(C3)、三轮汽车(C4)、轮式专用机械车(M)18-63
轻型牵引挂车(C6)20-70
普通三轮摩托车(D)、普通二轮摩托车(E)18-70
小型汽车(C1)、小型自动挡汽车(C2)、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(C5)、轻便摩托车(F)18+
大型货车(B2)20-63

对于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,申请大型客车、重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,在19-63年龄内可申请。

身体条件

身高

申请准驾车型身高要求
大型客车(A1)、重型牵引挂车(A2)、城市公交车(A3)、大型货车(B2)、无轨电车(N)155cm+
中型客车(B1)150cm+

视力

申请准驾车型视力要求
大型客车(A1)、重型牵引挂车(A2)、城市公交车(A3)、中型客车(B1)、大型货车(B2)、无轨电车(N)、有轨电车(P)两眼裸视力或校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.0+
小型汽车 C1、小型自动挡汽车 C2、低速载货汽车 C3、三轮汽车 C4、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 C5、三轮摩托车 D、二轮摩托车 E、轻便摩托车 F、轮式专用机械车 M两眼裸视力或校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.9+
小型汽车 C1、小型自动挡汽车 C2、低速载货汽车 C3、三轮汽车 C4、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 C5单眼视力障碍,优眼裸视力或校正视力达到5.0+,且水平视野达到150度

裸眼视力:实际视力。 校正视力:佩戴眼镜后的视力。

辨色力

无红绿色盲。

听力

两耳分别距音叉50cm,能辨别声源方向。有听力障碍,但佩戴助听设备,能够达到符合条件的,可申请小型汽车 C1、小型自动挡汽车 C2 准驾车型的驾驶证。

上肢

双手健全、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,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,但手指末节残缺,或者左手有三指健全,且双全手掌完整,可申请小型汽车 C1、小型自动挡汽车 C2、低速载货汽车 C3、三轮汽车 C4。

一只手掌缺失,另一只手拇指健全,其他手指有两指健全,上肢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,且下肢符合第6项规定的:

  1. 下肢健全,且运动功能正常;
  2. 不等长度不超过5cm;
  3. 单独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,但右下肢正常的;

可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 C5;

下肢

双下肢健全,且运动功能正常,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cm,单独左下肢缺失或丧失运动功能,但右下肢正常的,可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 C2。

右下肢、双下肢缺失,或者丧失运动功能,但能够自主坐立,且上肢符合第5项规定的:

  1. 双手拇指健全,其他三指健全;
  2. 手指末节残缺,双手手掌完整;

可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 C5;

躯干、颈部

无运动功能障碍

年龄>70但能过各项测试的

年龄在70岁以上,但能过记忆力、判断力、反应力等能力测试的,可申请小型汽车 C1、小型自动挡汽车 C2、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 C5、轻便摩托车 F。

禁止申请情形

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

器质性心脏病、癫痫病、美尼尔氏征、眩晕症、癔病、震颤麻痹、精神病、痴呆、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疾病,不得申请驾驶证。

器质性心脏病包括:先天性心脏病、高血压性心脏病、冠心病、风湿性心脏病、肺性心脏病、心肌病等各种心脏病。

吸食注射毒品的

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的,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的,以及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,不得申请驾驶证。

交通事故逃逸的

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,不得申请驾驶证。

饮酒或醉酒后驾驶的

饮酒或醉酒驾驶机动车,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,不得申请驾驶证。

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,依法被吊销驾驶证,未满五年的,不得申请驾驶证。

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,依法被吊销驾驶证,未满十年的,不得申请驾驶证。

追逐竞驶、超员、超速

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、超员、超速、依法被吊销驾驶证,未满五年的,不得申请驾驶证。

危险化学品

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、运输危险化学品构成犯罪,依法被吊销驾驶证,未满五年的,不得申请驾驶证。

其他违法交通行为

除因饮酒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以外的,其他违法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,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, 依法被吊销驾驶证未满十年的,不得申请驾驶证。

超速50%、再次酒驾、驾驶拼装车上路等被吊销驾驶证未满二年的,不得申请驾驶证。

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,不得申请驾驶证。

未取得驾驶证而驾驶机动车,发生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,未满十年的,不得申请驾驶证。

三年内有代替他人参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行为的,不得申请驾驶证。

法律、行政法规定的其他行径的,未取得驾驶舱而驾驶机动车、醉酒驾驶机动车、饮酒/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等行为之一的,在规定期限内,不得申请驾驶证。

提供虚假材料申领驾驶证的申请人,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驾驶证。

持有军队、武装警察部队以及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要求

持有中国人民解放军车辆驾驶证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车辆驾驶证的,符合规定的可以申请对应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:

小型汽车 C1、小型自动挡汽车 C2、低速载货汽车 C3、大型货车 B2

持久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,且在取得驾驶证时,在核发国家或地区一年内累计居留90日以上的, 可以申请对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:

大型客车 A1、重型牵引挂车 A2、中型客车 B1

还应当取得境外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二年以上。

入境需要临时驾驶机动车的要求

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,需要临时驾驶机动车的,应当按规定向车辆管理所,申领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, 对入境短期停留的,可以申领有效期为三个月的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。

停居留时间超过三个月的,有效期可延长至一年。

临时入境机动车驾驶人的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,在一个记分周期内,累计记分达到12分,未按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 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、考试的,不得申请驾驶证 或者再次申请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。

初次申领驾驶证类别

初次申请驾驶证者,可申领:城市公交车、大型货车、小型汽车、小型自动挡汽车、低速载货汽车、三轮汽车、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、 普通三轮摩托车、普通二轮摩托车、轻便摩托车、轮式专用机械车、无轨电车、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驶证。

初次申请驾驶证者,不得申领:大型客车 A1、重型牵引挂车 A2、中型客车 B1。

申请机动车驾驶证,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:

  1.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
  2. 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

申请增加准驾车型

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,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,可以申请增加的准驾车型为:

大型客车、重型牵引挂车、城市公交车、中型客车、大型货车、小型汽车、小型自动挡汽车、低速载货汽车、 三轮汽车、轻型牵引挂车、普通三轮摩托车、普通二轮摩托车、轻便摩托车、轮式专用机械车、无轨电车、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驶证。

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,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:

  1.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
  2. 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
  3. 所持机动车驾驶证

申请驾驶证其他情形

属于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,申请增加大型客车、重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,还应当核查申请人的学籍。

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,符合驾驶许可条件(年龄、身体、无禁止申请情形),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确认申请信息: 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、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、

直接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考试:

  1. 原机动车驾驶证,因超过有效期,未换证被注销的
  2. 原机动车驾驶证,因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的
  3. 原机动车驾驶证,因本人申请注销的
  4. 原机动车驾驶证,因身体条件,暂时不符合规定被注销的
  5. 原机动车驾驶证或准驾资格,因其他原因被注销的,但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的除外
  6. 持久军队、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,超过有效期的
  7. 持久境外机动车驾驶证或者境外机动车驾驶证,超过有效期的

有第六项、第七项规定情形之一的,还应当提交机动车驾驶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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